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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:网约车平台不得接入未获得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(摘引自《中国物流行业网》)
作者:  时间:2021-12-13  浏览:2063次  
11月30日,交通运输部、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等八部门出台《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指出,要促进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发展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规定,不得接入未获得网约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。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驾驶员和车辆新注册时,应要求提供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许可证件,对无法提供的不予注册,并提醒依法依规办理相应许可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,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精准执法。

同时,《意见》要求加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,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行监测,及时预警垄断风险,加大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。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,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、“大数据杀熟”、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。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自觉开展公平竞争,鼓励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公平竞争信用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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